今年9月14日,重庆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十几名农民工到该市忠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被追讨被拖欠的10万元民工工资。援助中心立即进行了接待,并给予提供法律援助。
通过了解,原来该汽车销售公司在忠县成立以来,因业绩一直不是很好,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的从2010年就开始拖欠,有的从2011年5月开始拖欠,累计拖欠已达10多万元。公司不但未按时发工资,还对有的农民工提前予以辞职,且被拖欠的工资仍未支付,该公司因无法继续运行面临停产。在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仍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便自行组织人员轮流对公司的车辆进行照看,担心公司将车辆转移后无财产兑现工资,同时农民工向县委、县政府上访。县维稳办给法律援助中心发来援助建议函,建议给予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该案后,组织中心律师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觉得情况比较复杂:公司与有的农民工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对工资标准没有书面约定;以前发放的工资均是现金发放,而不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支付,目前没有证据证实具体的工资标准;民工之间的上班时间不一,拖欠的时间不一,拖欠的工资金额不一样;有的农民工已经辞职,被拖欠的金额也一时难以确定;公司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如果不及时依法处理或采取其他措施,将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新的矛盾又将出现。
因此,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连夜加班展开工作。9月15日,在收集证据后,依法向忠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因考虑到仲裁或诉讼毕竟有相对较长的时间,援助律师同时又积极与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律师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终于同意立即筹措款项兑现拖欠的工资。9月16日,公司将拖欠的10余万元全部进行了兑现。